江油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江油市人民政府關于規定森林防火期
和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的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火,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江油市自然資源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起草了《江油市人民政府關于規定森林防火期和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F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江油市自然資源局行權清單》《江油市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第二批)》《森林草原防火區施工作業履行防火責任的規定(川林發〔2021〕11號)》。
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論證情況及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四條、《森林防火條例》第三十三條、《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劃定森林防火區和高火險區,規定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并向社會公布,存在印發的必要性;該通告的實施將為依法從嚴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和拒不履行森林防火責任及落實管理要求提供依據,符合可行性要求;該通告決策主體、權限、內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符合合法性要求;該通告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符合合理性要求。
三、需要解決的問題、擬設立的主要制度、主要措施及其預期效果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的情況和結論
本《通告》根據我市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森林防火工作實際,規定了我市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劃定了森林防火區和高火險區,對森林防火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履行的森林防火責任、建設森林防火設施等作出明確要求,對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的管理要求、禁止野外用火規定,以及因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和施工作業、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審批作出明確要求,實施后將為依法從嚴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和拒不履行森林防火責任及落實管理要求提供依據,不斷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識,增強政府依法治火能力,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
四、公開征求意見情況
2022年11月8日至12月9日,我局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行文向各鄉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書面征求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修改意見及建議。在公示期結束后,我局于12月15日,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發布《關于<江油市人民政府關于規定森林防火期和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未收到意見建議的公告》。
江油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3月9日
政府文件:http://www.linfeng-glove.com/zwgk/zc/zfwj/42004321.html